假期出行须防范旅游“消费陷阱”

admin 2018-09-26 04:01:56 导读

导读 : 安徽省消保委根据近期开展的旅游服务调查以及消费者旅游投诉发现的典型问题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中秋、国庆假期出行注意防范“消费陷阱”。...

安徽省消保委根据近期开展的旅游服务调查以及消费者旅游投诉发现的典型问题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中秋、国庆假期出行注意防范“消费陷阱”。

消费者应拒绝无资质的非法中介或个人通过网店及微信客户端开展的旅游业务。省消保委提醒,面对这些资质不明、真假难辨的低价旅游信息,消费者一定要谨慎选择,如果发生纠纷和事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消费者在签署旅游合同时要注明食、宿、行等多项服务标准,一定要注意规避“准ⅹ星级”、“豪华”、“仅供参考”等不确定用语。另外,消费者要看清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勿轻率签字。《旅游法》规定,行程结束前,旅游消费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费用后,余款应退还旅游消费者。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留心合同中是否存在减轻或者免除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违约责任的条款。

此外,消费者需要防范安全隐患,意外保险不可忘。除了要注意天气、景区安全警示外,对于一些惊险刺激的游玩项目,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年龄等因素慎重选择。建议消费者外出旅游购买一份旅游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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