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1日,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天津飞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给予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津辰市监稽罚告〔2019〕56号
天津飞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你(单位)在2019年5月13日注册登记后,不在登记住所从事经营活动、其注册的经营地点为虚假地址,也一直未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住所变更登记,其行为满足提交虚假材料,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行为的构成要件,且情节严重。
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所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元鸿林、王金刚联系电话:022-26969359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