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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技厅网站相关信息截图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张怀琛 通讯员仲永安)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明确10项重点任务,以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发挥科技奖励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作用。
据介绍,该方案以激发创新活力、服务河北发展、强化创新导向、坚持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与河北省现行科技奖励制度相比,改革后将进一步增强科技奖励的学术性、导向性、权威性、公信力和荣誉性。
此次改革,河北省在科技进步奖中新增了“企业技术创新奖励”,改变了以往科技进步奖只能奖励单个项目和完成人的情况。河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奖励在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企业加速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热情将显著提升。
将“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改为“科学技术合作奖”也是此次改革的亮点之一,这意味着在保留奖励为河北省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组织)的同时,还增加了对省外人员(组织)的奖励。在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这是河北省鼓励开放创新、协同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
依据该方案,河北省还将设立奖励委员会,奖励申报方式也将由推荐制改为提名制。通过建立定标定额评审制度,完善评审标准,控制奖励项目数量,适度提高奖励奖金标准,奖项含金量将进一步提高;奖励对象变“公民”为“个人”,外籍专家作为项目完成人也可进行报奖。
此外,按照国家科技奖励改革的相关要求,该方案明确提出,省政府所属部门、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等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鼓励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企业、基金会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定位准确、学科或行业特色鲜明的科技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