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
昨日,《海门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海门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不良贷款风险补偿操作规程》《海门市“苏科贷”工作操作细则》《海门市“苏科贷”备选企业库动态管理细则》等一揽子科技贷款政策出台,进一步完善科技贷款相关制度。那么这一系列政策对我市科技型企业带来哪些利好?申请科技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科技局。
设立9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
贷款难、融资贵是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关键问题,2009年,我市拿出600万元,设立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到目前为止,我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已追加至900万元。按照《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省财政给予1:1或1:0.5匹配,在此基础上放大10倍和30倍,确定了我市科技贷款授信规模。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科技贷款主要分为“苏科贷”Ⅰ和“苏科贷”Ⅱ,按照规定,我市9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如果用于“苏科贷”Ⅰ,授信额度为1.8亿元;如果用于“苏科贷”Ⅱ,则授信额度高达4.05亿元。
市风险补偿资金的使用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其风险责任由省风险补偿资金、市风险补偿资金、项目单位及合作银行共同承担。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首贷企业,省、市资金共承担9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续贷企业和年销售收入2000至50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省、市资金共承担8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利率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对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科技型企业,则可享受“苏科贷”Ⅱ政策支持,省市资金共承担30%的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20%。同一企业享受科技贷款政策支持不超过3次。
“省、市风险补偿资金作为信用保障资金,以引导合作银行向企业发放项目贷款的方式支持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苏科贷”入库企业实施动态管理
获得科技贷款政策支持的企业必须符合相应条件,我市建立了备选企业库,并实施动态管理,“苏科贷”贷款原则上仅支持库内企业。
入库企业需符合5项条件:在海门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新药证书等自主知识产权;对于科技服务业及模式创新企业,具备科技服务相关资质证书、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或服务标准、拥有支撑其科技服务或模式创新的技术诀窍等;上一年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或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上一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
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合作银行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对发展质态较好、产业带动性强、值得重点关注和支持的企业,由市科技局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向合作银行予以重点推荐。同时,我市鼓励合作银行主动向库内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鼓励合作银行主动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入库。据了解,目前我市库内企业已有161家。
合作银行已累计发放科技贷款2.13亿元
风险补偿资金的设立,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改善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为破解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带来了曙光。
据市科技局统计,自2010年以来,合作银行已发放科技贷款76笔,共计2.13亿元。今年以来,全市已有22家企业享受到科技贷款的政策支持,贷款总额达到8100万元。合硕电子今年获得科技贷款500万元,该公司已多次享受了科技贷款的政策红利。2013年,该公司在开发高档汽车用电机时出现资金短缺,申请科技贷款,获贷300万元。该公司利用这笔资金引进了一批德国研发设备,2015年、2016年又分别申请贷款500万元。科技贷款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目前该公司已建成研发大楼,并与北京理工大学共建实验室。企业应税销售、入库税金持续攀升,2014年,该公司实现入库税金675万元,同比增长41.5%,去年入库税金超800万元。
市科技局表示,科技贷款的合作银行正在持续增加,科技贷款的办理手续也已简化,该局将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目前有1家企业正在备案之中,另有1家合作银行准备申请科技贷款,到今年底,我市科技贷款有望超过1亿元。(吴永生 陈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