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一景区女浴室发现摄像头 16名女游客报警维权

admin 2019-07-24 05:09:23 导读

导读 : 7月22日下午,王女士向南国早报客户端爆料称,当天在阳朔兴坪龙颈河漂流景区女浴室淋浴更衣,发现女浴室内装有3个摄像头。16名女游客认为被侵犯隐私,要求景区道...

景区回应:装摄像头系防盗

7月22日下午4时多,与景区协商无果后,维权女游客选择报警处理。阳朔县公安局兴坪派出所介入调查。

阳朔一景区女浴室发现摄像头 16名女游客报警维权

王女士称,民警到现场后取走了2个监控摄像头的内存卡,正对淋浴间的摄像头没有内存卡。在内存卡里,她们没有发现22日当天的视频。

景区办公室负责人莫先生称,“3岁小孩都知道,有水龙头喷头的地方才是浴室”,摄像头安装的地方属于储物柜区,是为了防盗。发生了这样的事,景区愿意向游客道歉。不过游客要求5倍门票的赔偿,他认为不合理。另外,从游客财产安全方面考虑,储物区的摄像头不能拆除。

兴坪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现场调查和走访情况,警方认为,景区二楼女浴室标识不明,储物柜区装有监控但没有提示,存在疏忽大意的问题。“虽然初衷是防盗,但不能侵犯游客的隐私。”

22日晚,经兴坪派出所调解,景区同意向王女士等游客道歉,并按5倍门票的标准给予赔偿。由于几名游客因行程问题提前离开,最后,王女士等10名女游客共获得8400元赔偿,景区承诺不得传播相关视频。

浴室内能不能安装摄像头

到底,浴室内能不能安装摄像头?广西齐兴律师事务所蒋律师表示,目前广西没有相关方面的法规。2016年,公安部《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11条规定,“旅馆客房、集体宿舍以及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可能泄露他人隐私的场所、部位,禁止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

对于违反规定安装的,意见稿第27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单位安装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安装的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中,《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被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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