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CWM50学术总顾问吴晓灵表示,银行理财子公司可能对资产管理行业产生巨大影响,尤其会对基金行业形成不公平竞争。
吴晓灵认为,我国金融体系以间接金融为主,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作为体量较大的金融机构受银保监会监管,与基金业相比具有资金源头上的极大优势。同时,取得银行理财子公司牌照可以设计公募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其封闭式理财产品可以投资非标资产。银行理财子公司与公募基金在投资门槛、销售渠道、集中度等方面的监管规则存在差异,导致基金管理公司(特别是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处于不公平竞争中,基金管理公司销售受银行渠道挤压,销售费用较高。因此,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资管业务会对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的产品造成冲击。
吴晓灵表示,如果外资与银行理财子公司合资成立外资控股的银行理财公司,强大的管理能力和强大的销售渠道结合,再加上监管规则的优势,冲击是巨大的。银行理财子公司目前享受的监管便利应当是银行理财产品平稳转型所需要的过渡性安排,过渡期结束后,理财子公司应当在监管和规则等方面和公募基金保持基本一致。目前的银行理财产品大多是规避监管而产生的影子银行业务,在刚性兑付的预期下隐藏了许多风险。让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发行净值型产品规范运作,由银行资产管理部门逐步消化不规范的理财产品、完成银行理财业务的规范化,可以说是一种实事求是的安排。在过渡期,由于规范理财产品时母行和理财子公司有许多关系需要探讨,由银保监会制定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和监管也有其合理性。但目标应是银行理财子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规则合一、监管合一。否则,会出现相同的业务、不同的规则与监管套利的问题。
(原题为《吴晓灵:银行理财子公司可能会对基金行业形成不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