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供图
羊城晚报讯 记者戴曼曼报道:存款保险制度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时隔四年后,存款保险基金作为独立法人机构运营。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显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4日核准成立,股东为中国人民银行,注册资本为100亿元。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日期为2019年5月24日,注册资本100亿元,经营范围有:进行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关资产;直接或者委托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有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随着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施行,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最高偿付限额设为50万元。存款保险将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
彼时,央行的相关负责人就表示,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可以为民营银行、中小银行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而随着存款保险基金作为独立法人机构运营,业内人士评论称,将更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使得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能够积极参加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
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存款人并不需要缴纳保费,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缴纳的保费。
来自央行官网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末,全国4017家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办理了投保手续。存款保险对存款人的全额保障水平持续保持高位,50万元保护限额能够为全部投保机构99.5%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有效维护了银行体系稳定运行。
按照《存款保险条例》规定,投保机构每6个月缴纳一次保费。2018年,存款保险基金专户共归集保费329.9亿元,利息收入11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存款保险基金专户余额821.2亿元,未发生支出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