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改公募基金信披办法
推出产品资料概要制度方便投资者
本报讯 记者周芬棉 证监会近日就修改后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与原管理办法相比,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最明显的一处是推出产品资料概要制度,方便投资者快速获取关键有效信息。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遵循三项原则:第一项是,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目的,优化信息披露方式,强调信息披露的简明性与易得性。《征求意见稿》第十条的规定:基金首次募集及持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以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形式,持续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证券行情系统查阅或复制。投资者购入基金时,应当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第二项原则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重点,强化复杂基金、高风险基金品种的风险揭示,规范基金名称,明确重大关联交易等重要信息的披露。第三项原则是,以依法全面从严原则为导向,强调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加大对各类信息披露违规事件的问责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违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