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刘芬 方丽
昨晚市场有传言称,分级基金需要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转型工作,引发基金业市场高度关注。
今天中午,中国基金报向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核实,该负责人表示,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规定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制定过渡期内的资产管理业务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并报送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由其认可并监督实施,在2020年底之后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指导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
据悉,为严格落实《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稳妥推进分级基金整改工作,中国证监会近日拟要求各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底前制定分级基金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分级基金的规范工作。
此外,该负责人还提醒各机构,在此过程中,各基金管理人应当认真做好风险揭示、投资者沟通协调等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