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改中的这个热点问题 权威人士作出回应

admin 2018-03-13 12:00:00 导读

导读 : 原标题:权威人士答“政事儿”热点问题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法案...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法案组副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宪法修正案”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宪法修改中的这个热点问题 权威人士作出回应

  沈春耀在开场白中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喜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也是我们这一次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顺利完成的第一项重要议程,可喜可贺。

宪法修改中的这个热点问题 权威人士作出回应

  在现场的新京报“政事儿”(微信ID:xjbzse)提问:关于国家主席、副主席任职规定的修改是这次宪法修改引人关注的一个地方。我们想了解一下,删去国家主席、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有怎样的考虑,今后国家机关的其他国家领导人员有没有类似的修改考虑?

  沈春耀回应:这次宪法修正案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现行宪法的第79条第三款的规定作出修改完善,第79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原来有这样一句话,“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这次修改把后面这句话,即“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删去,应该说是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考虑。他说:王晨同志在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中,我觉得还是说得很清楚,是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规定。在党内外,在全国上下,过去一段时间以来,一直有这样的意见,在党的十九大文件的形成过程中,这方面的意见更为突出和明显。什么意见呢?就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任期任职的规定,关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任职任期方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国家军委主席任职任期的规定都没有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因此,许多单位和同志就提出,宪法关于国家主席的规定也应该采取一致的做法。他表示:党的中央委员会的最高领导职务,党和国家的军队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这个军委主席最高领导职务和国家主席,即国家的最高领导职务,“三位一体”,这样的领导体制和领导形式,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最为妥当的。这种领导体制和领导形式是中国共产党从长期执政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出来的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

  “如果看我们新中国的历史,我们68年多的历史,这是一个长的过程,关于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有不同的规定,也有不同的做法”,沈春耀说:最近这20多年来,特别是从1993年以来,应该说“三位一体”是一个成功的、有效的、至关重要的体制,因此这次宪法修正案对第79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是健全国家领导体制的重要举措,这种修改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完善国家的领导体制,也有利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因此,这次修宪中的这个内容从前面一段时间媒体的报道来看,大家还是非常关注的,也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是非常重要的修改,要深刻地领会和把握这次修宪,特别是在国家主席任职方面做出规定的正确含义和重大意义。”沈春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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