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明节前多只新基金获批文!委外新政后提交“承诺函”就正常审批)
此前有消息称,自今年年初以来委外定制的纯债债基和灵活配置型基金的申报已经暂缓审批。而近期证监会网站再次出现债基、灵活配置基金获准注册的批文。
这也意味着机构定制委外基金新政之后,各类型基金审批开始正常化。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新基金根据新规调整好材料以及做好“承诺函”,都可以正常审批。
不过还有人士担忧——《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2017年4月16日前反馈),若这一流动性新规开始执行,可能新规执行前未成立的新基金还需要进行相关合同修改等。
新基金审批再度开闸
重点是灵活配置混合和债券基金
基金君从证监会网站上发现,在3月30日至4月1日有5只新基金获得批复,其中就有债券基金和灵活配置基金的批文,具体如下:
这也是今年以来首现这两类基金获得批文(除开债券QDII类基金),wind数据统计显示,而上一只获批的债券基金和灵活配置基金都还是在2016年的11月份。
从目前看,获批的此类基金基本都是2016年申请的产品。
签署“承诺函”
并按照新规修改申报材料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新基金根据机构定制基金新规调整好材料以及做好“承诺函”,都可以正常审批。
回顾下承诺函重要内容:
一: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须低于50%
基金管理人要保证“我司申报的基金,在募集过程中及成立运作后,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低于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超标的除外),且不存在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情形”。
二、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超20%需要披露
其中承诺函第四条:“我司对于某某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20%的情形,将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该投资者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
三、一旦违反承诺,则一年内不提交基金募集申请及变更申请
承诺函第八条:“我司将认真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承诺内容,将自愿承担《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53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接收监管部门的相应处理,一年内不提交基金产品募集注册申请及变更注册申请”。
四、其他承诺
同时还需要承诺,我司与投资者不存在其他合作安排,拥有完全、独立的投资决策权、不受特定投资者影响;以及我司将公平对待投资者,不向特定投资者提供额外的投资组合或提前向特定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并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这份承诺函需要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督察长签字,还需要手签。
据基金君了解,基金公司正按照新规上报相关产品,据有公司人士表示已经上报了发起式基金模式的机构定制委外基金。
再回顾下委外基金新规:
按照规定:若单一机构持有人新设基金,也就是业内常说的机构定制基金,拟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有五大要求:
1、封闭运作或定期开放运作(周期不低于3个月);
2、发起式基金形式;
3、予以充分披露及标识;
4、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5、承诺拥有完全、独立的投资决策权。
不过还有人士担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2017年4月16日前反馈),若这一流动性新规开始执行,可能新规执行前未成立的新基金还需要进行相关合同修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