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鼓励基金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工商银行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工银融e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和个人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申购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及期限:
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的任一基金产品将享受费率优惠。
三、具体优惠费率:
个人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工银融e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和个人电话银行申购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均享有八折优惠。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不低于0.6%的,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工商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业务应遵循工商银行相关规定。
2、本公告仅对通过工商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业务费率优惠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五、咨询方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网址: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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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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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报告。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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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根据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每一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本次开放期为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7日,即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7日可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2017年4月8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2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单笔首次申购本基金E类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E类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首次申购本基金E类份额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追加申购E类份额的最低金额为单笔0.01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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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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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的,注册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E类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E类份额的最低保留份额为0.01份。
4.2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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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适用范围
(1)A类份额可转换的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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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暂停申购时转换转入同时也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2)E类份额可转换的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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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可互相转换
5.2.2业务办理机构
A类基金份额办理转换业务的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E类基金份额办理转换业务的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5.2.3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 号东方汇经大厦五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 号东方汇经大厦五层;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楼
联系人:袁维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A类基金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E类基金份额场外非直销机构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2017年4月8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次开放期即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6日、2017年4月7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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