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420426585/2016-04638 分 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通知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16年03月28日
标 题: 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二手车交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二手车 交易 信息报送
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二手车交易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评估鉴定公司:
近年来,,各单位按照商务部门要求,积极报送二手车交易信息。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信息上报不全面、不及时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二手车交易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严格实行二手车交易信息定期报送制度。二手车交易市场于每月5日前填报《二手车交易月度报表》、《二手车交易市场税务情况统计月报表》,并将《二手车交易月度报表》信息录入商务部“汽车贸易管理信息系统”。二手车评估鉴定公司于季后5日前填报《二手车鉴定评估季度报表》。
二、各二手车交易市场于次年1月5日前将上年度《二手车交易市场年度报表》报市商务局。
三、市商务局每月(季)10日前对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评估鉴定公司填报的表格数据进行核对。不按时上报信息的,市商务局将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市商务局将通知其停业整顿,并发函协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在发票、过户等环节采取管理措施。
四、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评估鉴定公司要高度重视,务必按时按要求填报二手车交易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责令其停业整顿。
五、相关信息统计表(纸质加盖单位公章)报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联系人:周晓飞;联系电话:13908678024,3453797
附件:1、《二手车交易月度报表》
2、《二手车交易市场税务情况统计月报表》
3、《二手车鉴定评估季度报表》
4、《二手车交易市场年度报表》
2016年3月23日
下载附件: 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