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传总局重申 电视剧播出谢绝炒作“完整版”
昨日,网络上曝光了一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最新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电视剧及相关广告播出的管理。在这份通知中,广电总局重申了禁止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要求,,并要求不得宣传炒作电视剧“未删减版”等概念。
早在2011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下发通知,要求从2012年元旦开始,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这一举措,在之后的几年中得到了大量观众的好评。但相应的,“限广令”也影响了电视台广告收入。因此,从2015年开始,包括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各电视台代表,就陆续通过各种渠道呼吁恢复电视剧中插广告,弥补电视台广告下滑的颓势。
不过,从昨天网络曝光的一份广电总局最新通知看,禁止中插广告的规定还将延续。在这份通知中,总局要求不得在每集电视剧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节目或栏目,也不得擅自更改每集电视剧长度,变相插播广告。同时,在电视剧剧名画面出现之后、剧情开始之前以及片尾字幕期间,都禁止播出任何形式的广告。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这份《通知》 还要求规范电视剧宣传行为,确保电视剧宣传时不出现已取得发行许可证版本之外的台词、内容、画面、情节等,制作方和播出平台也不得以所谓“完整版”、“未删减版”及“被删片段”等概念进行炒作。事实上,今年2月底的全国电视剧行业协会上,总局方面就曾对电视剧宣传中的炒作行为进行批评,当时电视剧司司长李京盛更在主题发言中点名批评《北上广不相信眼泪》、《花千骨》等电视剧利用删减镜头博取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