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危济困、扶弱济贫,关注社会民生、关爱弱势群体,业已成为保险业从事公益活动的思维定式和传统习惯。实践中,保险公益主要体现为以下三种方式:一是“保险公益”,也即以其自有资金直接运作公益项目的形式从事公益活动。“小小铅笔”“益+1”“关爱人生每一天”等就属于这种方式;二是“保险+公益”,也即通过设立独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形式将定向募集资金(主要来自保险机构内部自有资金)直接或委托社会公益组织从事公益活动。中国人寿慈善基金会、中国人保慈善基金会、中国平安公益基金会等就属于这种方式。
然而,现实中,还有一种比这些更为重要的保险公益方式被淡出人们的视线,那就是“公益保险”,也就是前面提到的第三种方式。所谓“公益保险”,是指通过设计特定的公益保险产品(如大病险、健康险、意外险等)的形式从事公益活动,也即将公益理念植入保险机制,用保险手段运作公益。对此,平安人寿董事长兼CEO丁当曾有过精辟的解释,“企业最根本的善事,是做出的产品让大众受益,为社会贡献价值。”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益事业的快速发展,“人人公益”日渐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转化为人们自愿自觉的行动。开放、共享、透明、可持续的公益生态,为保险公益形态的创新演化提供了新的土壤和空间。可以预见,“公益保险”的升级版“公益+保险”不日也将浮出水面。所谓“公益+保险”,是指通过保险纽带有效联结社会公益资源(包括政府财政资源以及通过设立独立的公募基金会吸收的社会资源)与公益保险产品的形式从事公益活动,目的在于发挥“公益保险”的倍加效应。社会公益资源融入公益保险产品的形式主要包括送保险、保险补贴、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提高赔付率、特殊情况下的例外条款免除、加大救助力度等。
如果说“公益保险”是保险公益行为的“自发秩序”,那么“公益+保险”则是保险公益行为的“扩展秩序”。前者的实质是将公益理念融入保险机制,而后者的实质则是前者的基础上将公益理念有效地内嵌于保险业务链,使得公益链条更加完整、更加牢固、更加顺畅。以“公益+保险”为媒,把公益保险导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运行轨道,对于最大程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提高公益活动的渗透率和参与度,完善社会支持系统,增强“社会稳定器”功效和提升社会治理绩效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益+保险”作为公益保险的创新演化形态,与传统公益两者间是互补、协同和部分功能替代的关系。“公益+保险”可以有效补齐传统公益短板,但不可能包揽一切,更不可能取代传统公益,而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优于传统公益。
首先,使命担当方面。近年来,社会企业、公益创投、社会影响力投资等新型公益形态不断涌现,它们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强调市场运作和规模效应。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具有强烈责任意识和使命感的机构才能肩负起新时代公益事业发展的重任。胡润百富和余彭年慈善基金会合作项目《2018中国高净值人群公益行为白皮书》指出,90%的高净值人群表示,平台的可靠性、历史使命、发展战略以及重大社会关切回应等是他们选择公益募捐首要考虑的因素。保险业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天然契合这一特性,而保险业作为无需认证的“社会企业”,又完全吻合了公益慈善的基本属性,无疑是理想的公益资源管理主体。
其次,绩效管理方面。著名管理大师德鲁克认为,公益组织由于缺乏传统的商业底线——利润,就必须引入绩效管理。彼得·辛格在他的《你能做的最大善事》一书中也指出,“有效利他主义者的目标是把他们投入到慈善的时间、金钱等有限资源尽可能地最大化。”就此而言,“公益+保险”优于传统公益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它可以搭“保险”的便车,自我进化出一套有效的绩效管理机制,而传统公益则不能,由于缺乏“商业底线”思维,只能被动地接受外部的监督管理。
第三,配置效率方面。由于传统公益存在致命的“市场失灵”缺陷,无法通过价格机制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通过竞争机制实现优胜劣汰,因而相对企业主体更容易出现低效甚至失败。2014年,谷歌CEO拉里·佩奇表示,宁愿将数十亿的财产捐给像埃隆·马斯克这样的资本家来改变世界,也不愿将钱捐给慈善组织,因为“这是一家公司博爱的象征。”佩奇认为,钱应该捐给最有效率的人,如果效率低下,是不可能真正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的。“用公众的钱来帮助最需要帮助的人”恰恰是“公益+保险”的长项。
第四,慈善性质方面。美国第30任总统柯立芝有句名言:“慈善及慈善事业可以给予的最好帮助,是引导每个人自助”。克鲁泡特金在他的《互助论》一书中也认为,“互助”既是人类讲道德的一个重要原因和表现形式,也是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从这一点来看,保险公益最能彰显 “自助”和“互助”的慈善性质,因为它的原理就是“互助共济”。也即通过个人的自助行为达到共同体内的“互助共济”,让每一个参与者在不经意间体验了一次公益慈善的完美“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