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审理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admin 2016-05-13 12:15:21 导读

导读 : 案情简介:2015年11月17日,原告驾驶湘A19L46小型汽车由南向北途径平江至汝城高速公路155公里+500米时,驾车撞上公路右侧护栏,...

案情简介:2015年11月17日,原告驾驶湘A19L46小型汽车由南向北途径平江至汝城高速公路155公里+500米时,驾车撞上公路右侧护栏,造成车辆及公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原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有此产生修理费67000元及其他费用等合计70360元。因原告在被告处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从而向被告索赔,被告以原告在车辆事故发生时未检验而拒赔。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共计70360元。

审理法院:长沙市雨花区法院

审判长:王均全

法官:杨华

书记员:焦芳萍

原告:柳章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

开庭时间:2016-05-12 09:00:00

该视频由新浪法院频道提供技术支持,如您对该业务有兴趣,请联系官方微博[@新浪法院频道]

编辑:sfeditor5

文章关键词:

本站所收集的资源来源于互联网公开资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本站仅为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上一篇:小偷男扮女装 “长发飘飘”盗窃保险箱
下一篇:两车路口碰撞 一车保险杠脱落

热门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