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学校陪餐制度加上“双保险”
毕文章
3月15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关于再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全面自查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要落实好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要落实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的要求,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月17日《广州日报》)
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广东省教育部门早在2016年1月1日起就实行过。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应安排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陪餐。所有学生食堂每天均有管理人员陪餐。各校校级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每学期陪餐4次以上。陪餐人员应和学生一起排队,付费购餐,同区域就餐。规定虽好,不执行何用之有?年年喊,年年乱。学校公共卫生事件连续不断,循环往复,泣血的呼唤根本就唤不醒那些唯利是图,草菅人命的学校管理者与相关责任人,试问,这样的事情还要持续多久呢?这恐怕是屋脊上贴告示——只有天知道了!
无独有偶,2016年9月,沈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后全市有学校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市直属学校及托幼机构都要通过民主推荐等方式,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他们将在自己孩子学校的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中发挥作用。要是说,校长、老师不把孩子的健康放在心上,存在着麻痹大意,心存侥幸,疏于防范的事情,不足为奇。而家长竟然不把自己孩子的食品安全当回事,就真是不可思议了。试想,在法律与各种制度面前,在家长的监督下,很多学校依然会发生公共卫生事件,这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原因非常简单,因为校长、老师漠视生命,缺失责任,监管不力,无视法律与制度,结果导致学校不断上演公共安全卫生事件,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可忍,孰不可忍。
有关部门祭出校领导陪餐的“杀手锏”,这和要求矿领导陪同下井如出一辙,不失为一招妙棋。各级学校领导只有时常增强责任意识,时刻绷紧神经,没有丝毫的松懈,增强生命高于一切的意识,与学生同吃,将自己的生命与众多学生的生命捆绑在一起,才能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然而,实践证明,各地在紧张一段时间以后,就会流于形式。那么,如何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监督具有持续的执行力呢?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很多地方都没能解决好。导致校领导陪餐制度半途而废,有始无终。在我看来,这并不是什么难事——完全可以发挥家长的作用,组成陪餐团队,和学生同吃,监督学校食堂饭菜质量,同时监督学校领导陪餐情况。尤其是在成都七中实验学校事件发生以后,不用担心家长们的热情。这根本不用增加学校的就餐费用,家长们完全能够承担,并且非常愿意承担。花几个小钱,就能确保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哪多哪少,家长们会算这笔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