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admin 2018-05-26 06:00:05 导读

导读 : 本报讯 5月16日,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召开的2018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据云南省民政厅张良玉介绍,为加强风险管理,...

本报讯 5月16日,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召开的2018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据云南省民政厅张良玉介绍,为加强风险管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本报讯 5月16日,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召开的2018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将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

据云南省民政厅张良玉介绍,为加强风险管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保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意见》,《意见》明确各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力量合法开办的养老机构都可自愿投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和养老机构雇主责任保险。我省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投保标准为:养老机构责任险160元/床/年,养老机构雇主责任险160元/人/年。

值得一提的是,省民政厅已分别与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签署了《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险经纪服务协议》以及《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书》,共同为云南省养老机构提供保险服务,并力争6月底前完成全省统保。

会上,张良玉还介绍了省农村低保规范管理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情况。据悉,为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根据民政部、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5月15日,省民政厅已经印发了《云南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同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目标要求和“五分离五规范”的主要任务。按照我省脱钩总体方案要求,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外事办、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牵头制定出台了云南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党建、负责人任职、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支持方式改革、国有资产管理、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外事等七个配套文件,确保脱钩工作顺利开展,相关社会组织脱钩不脱管。

(实习记者  张红波)

中国财经新闻网

王心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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