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台套”保险制度研究

admin 2018-04-13 15:01:33 导读

导读 : 重大技术装备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产品,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长期以来,国产的重大技术装备质量参差不齐导致用户不敢买或不愿买。潜在用户对业绩空白...

  重大技术装备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产品,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长期以来,国产的重大技术装备质量参差不齐导致用户不敢买或不愿买。潜在用户对业绩空白的高新技术产品的性能、质量不了解,造成了我国企业整套高价值的技术装备遭遇市场推广难的问题,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为了实现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动力,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需要一个长期有效的鼓励机制。保险作为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稳定器,发挥保险利用市场分散风险的功能,首台套保险应运而生。

  首台套保险的实施现状

  首台套保险坚持以“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为原则,由工信部制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保险公司为目录内的装备制定综合险,装备制造业投保,中央财政适当补贴投保企业的保费。根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主要的承保范围是重大技术装备的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制造销售的保险装备因存在质量缺陷,导致用户单位在操作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装备自身损坏或人身伤亡、其他财产损失,由用户单位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等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首台套保险以财政补贴引导建立保险补偿,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放大财政资金的功效,以市场化方式分散用户风险,增加用户采购首台套的信心,实现制造业和保险业互利共赢的局面。

  2015年3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三部委联合组织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的会议,率先将清洁高效发电、轨道交通等14个领域的设备纳入试点范围,基本涵盖了装备制造业发展较为迫切的主要重大技术装备,标志着我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随着首台套保险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国多个省份积极推出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扶持首台套保险的政策。以江苏省为例,率先在国内建立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2017年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机制的意见》,对健全招标投标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提高精准服务水平等四大方面提出了16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快了首台套保险的推广应用。江苏省扩大了首台套保险补偿范围,将保费的补偿标准提高到80%。2017年,江苏省首台套保险补偿共补贴11个项目,涉及保险设备金额超过4亿元,省级保费补贴高达770万元。经省经信委对2015年以来74家获得首台套政策支持的企业调查数据显示,这些企业的销售普遍增长。其中明峰医疗“ScintCare CT16”、优亿医疗器械“可视喉镜”、好络维医疗技术“支持远程三级医疗慢病管理的便携式心电采集仪”获首台套政策支持以来,企业销售收入分别增长215.5%、96.3%、47.9%。2017年8月30日,徐工集团举行发车仪式,其财务部负责人表示:“2015年尝试投保1个产品,2016年共投保12类55台产品,保费731万元,2017年继续加大投保力度,已投保费1553万元。由于财政补贴80%的保费和已结清的理赔款672万元,加上投保之后免交的合同质押金,相当于为企业节省了216万元的费用。投保之后,其最切身的感受是,卖产品的底气更足了。用户也更愿意去买首台套产品,打消了心中的顾虑;也因为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其实际投保额所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公司支出的保费。”首台套保险施行以来不仅提高了江苏省重大装备企业的创新研发能力,也增强了制造企业和用户的信心,带动了江苏省经济的迅速平稳发展。

  首台套保险之功效分析

  从制造企业本身来看,投保首台套保险可以转移企业的风险,国产的首台套装备属于国内的创新型产品,产品的稳定性还没有得到验证,投保可以转移企业的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企业也可以降低保修成本,任何产品在保修期内,产家都是负责免费维修,首台套产品更是如此,首台套保险制度间接利用财政资金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了国产首台套设备的市场竞争力。同时,投保可以加快资金的周转。现有的首台套装备销售过程中均存在扣押5%-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的销售条件,在引入保险制度后,企业在商务谈判中,可以利用保险代替质保金,能加快销售货款的回收,加快企业资金的周转。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不仅可以增强其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而且投保额有了财政的补贴,也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从保险公司本身来看,由于首台套保险的业务较为特殊,重大技术设备企业数量有限,保险公司难以利用大数法则分散自身的风险,承保的积极性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在国家政策的积极倡导之下,多家保险公司签订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共保体合作协议,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为首席承保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签单资格。从全国市场来看,列入本次试点范围的重大技术装备单台套价值累计超过800多亿元,按照首批次计算的价值总量会更大,利用好这一市场,将对保险公司开展新兴业务注入新鲜的血液。

  从国家角度层面来看,一个经济体财富创造能力的大小,取决于科技创新能力、市场发育程度和金融市场效率三个维度。其中科技创新和金融市场效率提升是支撑国家未来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首台套保险制度的实行,有利于激发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的热情,而保险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保险制度的实行将会为我国保险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首台套保险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首台套保险的实行给多方主体带来了利益,但为了首台套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有几点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由于保险标的的特殊性,首台套涉及各个行业,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加之投保金额都较大,对保险公司来说承担的风险系数较高。为了降低风险,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首台套保险标的的风险评估能力,加强与专业评估机构的合作。国家应积极宣传首台套保险制度,鼓励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积极投保,使得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大数法则”分散风险。

  (二)加强三部委间工作的协调性,在对各项报审材料进行审查的同时,应该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简化流程,为企业提供便利。为了使相关部门的权责职能更加明晰,可以制定相关的细则,对于各部门的审批事项的内容和期限做出具体的规定。督促公权力的审慎行使。

  (三)及时修订《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重大技术设备的革新也在飞速发展,适时的更新目录,听取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在具体产品的技术参数方面应当更加贴近生活实际,要使得更多企业科技创新设备拥有被投保的资格,但应该注意技术门槛的要求水平不应过低。

  (四)促进保险功能的充分发挥,参加试点的保险公司要切实保护投保人和用户的权益。各保险分公司可以在每个省组建项目营销团队,为装备制造企业提供一对一的专业化服务。各保险共同体之间应当建立充分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的数据系统,从长远来看有利于降低保险公司的对投保人的资信调查成本。

  (五)应当及时拨付国家财政补贴,以加快企业的资金流转。财政补贴的及时拨付,将直接有效地推动企业开展新一轮的科技研发,以此形成良性循环。

  综上,首台套保险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国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和应用的难题将得到有效的解决,在首台套保险的运行中应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发挥多方力量,争取将首台套保险进一步推广,让更多的主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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