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停售宣传真真假假 “抢购”停售保险到底值不值

admin 2017-11-12 11:36:30 导读

导读 : 进入2月份,在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一则保监会叫停返还型健康险的消息,该消息称,中国保监会正式通知,2017年将全面叫停中国境内所有返还型健康险,有病赔钱、无病...

进入2月份,在微信朋友圈里出现一则保监会叫停返还型健康险的消息,该消息称,中国保监会正式通知,2017年将全面叫停中国境内所有返还型健康险,有病赔钱、无病返本的时代已经终结。除了文字说明外,还配了新闻视频。不过,记者调查发现,该消息引用的是2006年的数据,显然并不靠谱。

事实上,类似的保险产品即将停售的消息并非首次出现。很多接触过保险的消费者都听说过“停售”一词,其中很多因为不了解实际情况,盲目跟风,在停售风潮中,抢购产品,最终导致因为对险种缺乏足够的了解,而买了并不适合的产品,后悔莫及。那么,保险产品停售到底是真停售还是一种营销手段,一份即将停售的产品,又是否值得分秒必争地抢购呢?

A 返还型健康险是假停售 中短存续期产品是真停售

今年春节过后,省城不少保险行业工作人员的朋友圈被一条业内消息刷屏了。该消息称,自2017年3月起,返还型健康险产品被保监会叫停,所有健康类、重疾类保险均为消费型。也就是说,以后的健康险都跟车险一样了,有事理赔,没事保费也就没了。

经保监部门核实,该消息以2006年《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06年第8号令)出台为背景,截至目前,中国保监会并未发布有关“返本型健康险产品即将停售”的监管政策。

不过,网络上消息虽然为假,但也的确有一批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抓紧买吧,4月份就不让卖了,这是最后的机会。”最近,省城市民郭先生告诉记者,春节过后在几家银行办理业务时,都碰到工作人员以即将停售的说辞来推荐保险公司的产品,而这些产品多数是银行代销的万能险产品。

记者了解到,由于超过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万能险近两年成为理财市场的新宠,也因此成为不少中小保险公司扩张保费规模的利器。不过,这种产品突出产品收益,保障功能却较低,背离了保险的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属性。为此,保监会在去年3月份和9月份分别出台了《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多项规定,对保险公司推出的新产品,实行定规模、降比重的措施。这两项通知,定义中短期存续产品为预期六成以上保单实际存续期间不满5年,要求中短存续期业务百分比逐步降低,并将万能险预定利率、最低保证利率上限由3.5%下调至3%。

记者也从省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受监管影响,不少不符合精算和监管要求的产品一律要在4月1日前停售,各家险企也均有不同保险产品甚至将陆续于2月底、3月底前停售。

B 借机炒作还是正常停售?

“事实上,对于保险行业来说,产品更新换代或者退市升级都很正常,也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省城一家保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至于产品退市的原因,每款产品也不尽相同,比如,产品更新换代、产品销量不佳而被公司“抛弃”、利率变化、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保险公司已完成集资等,都可能成为产品停售的原因。除此之外,产品卖得很好,导致保险公司亏损,也可能是产品停售的原因之一。比如某保险公司和网销平台合作推出的一款爆款产品,销量太大,面临的理赔数额较大,开售没多久就被公司收回。

不过,为了增加产品销量,保险公司则往往通过“炒停售”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除了大肆宣扬停售产品的优势外,保险营销人员通常还会以“停售产品现金价值更高”“新产品涨价”等字眼吸引消费者购买。对此,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这几年各保险公司险种更新很快,有不少险种退出“历史舞台”。而很多旧保险产品在停售前几个月,的确会出现一轮销售高潮。究其原因,是一些代理人利用这个机会来推销旧产品。通常的套路就是宣称旧产品“物美价廉”,但是即将停售,要买得趁早,这在保险业内被称为“炒停”。

但是,有的产品在炒停后则会有升级替代品。比如,尽管返还型健康险早在2007年就被明确叫停,但市场上具有返还功能的健康险并未完全消失,而是以险种捆绑形式现身。

其实,2011年5月,保监会公布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曾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名义进行宣传炒作及销售误导。其中,保险公司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应当在停止使用后1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交报告,说明停止使用的原因、后续服务的相关措施等情况。

不过,直到现在,在产品停售前大肆“吹风”,动员营销员加大宣传力度,建议客户“速购”,否则上市的新产品将会涨价的现象似乎仍没有消失。

C 权益不受影响“抢购” 停售保险需谨慎

即将停售的产品还能购买吗?如果停售了,投保人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对此,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停售时间截止之前,消费者都可以购买,而已经签下合同的投保人,即便是产品正式停售了,公司也将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条款,投保人只要根据约定每年续保即可。也就是说,投保人的权益,并不会因为产品的停售而受到影响。

但是,省城保险行业工作人员也提醒,对于还没有购买此类产品的客户来说,遇到“停售”宣传也不要盲从。因为停售的产品也未必就是“香饽饽”,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更应该擦亮眼睛,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如果真的遇到产品停售,通常公司后续仍会重新推出相同类型的产品进行填补。一般来讲,新产品的保障范围和人性化程度都会比旧产品高,因此不必“念旧”。上述工作人员表示,随着保险精算行业的发展,保险公司设计的各种产品将会更加严谨,想从保险公司身上“占便宜”很难了。所以,对停售保险产品不能盲目跟风,要根据自身保险需求最终作出决定。

此外,保监部门还提醒保险消费者,警惕销售人员用“停售”噱头促销保险产品,在办理保险业务时应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合理评估自身需求,根据已有的保障水平、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以及缴费能力等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和适当的保额。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关于产品“停售”的宣传,请不要盲目跟从、冲动投保。

二是仔细阅读保险产品条款,了解所购买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缴费期限、退保费用、犹豫期等重要信息,如对产品信息有疑问,可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三是对于销售人员就保险产品收益等情况所做的口头承诺,请核实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中是否载明,如果没有载明,则此类承诺极可能是虚假承诺,请谨慎购买,防范风险。

本站所收集的资源来源于互联网公开资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本站仅为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上一篇:失业保险条例拟修订:失业人员可代缴养老医疗保费
下一篇: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结算利率公告

热门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