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有助于达成“保险姓保”目标

admin 2017-10-15 21:22:30 导读

导读 : 13日,记者从东莞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东莞市法律援助处保险消费者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莞成立,今后,该工作站将协助受理保险消费者提出的保险纠纷法律援助申请,为...

  13日,记者从东莞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东莞市法律援助处保险消费者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莞成立,今后,该工作站将协助受理保险消费者提出的保险纠纷法律援助申请,为保险纠纷中的困难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南方日报》,9月14日)

  保险行业协会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保险纠纷法律援助,这既是行业协会自身健康发展承担职责的重要表现,也是整个保险行业健康发展之必要。中国从上个世纪加入世贸以来,政府许多行政职能陆续转移到行业协会中来,淡化了行政色彩,增强了服务功能。这是借鉴外国经验,加快行业组织改革步伐之必然。保险行业协会应承接政府职能部门相应的功能转移,发挥行业协会对行业的服务与管理功能。

  事实上,行业协会一项重要职能就是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由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最大的优势在于熟悉行业内的游戏规则,了解行业特点,提供法律服务更是得心应手。因此,在保险行业协会常设法律援助部门,调解保险消费者与企业的纠纷,维护双方权益,有助于在该行业内净化市场,确保保险行业的良性发展。

  保险让生活更美好,但保险市场同样存在着无数纠纷,成为社会热点,令当事人烦恼不堪。这样的纠纷,将消耗行业信誉,损害消费者权益。更大的问题则在于,由隔着行业壁垒的普通消费者自行主张权益,存在着认知不到位,权益声索过度的行为。众所周知,中国保险市场是一个极为年轻的市场,行业内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再加上立法滞后导致行业内规范不力,更兼消费群体的消费习惯不够理性客观,由此产生各种问题,亦在情理之中。

  由行业协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一是对接的妥帖快捷,熟知行业领域的问题,给出的意见中肯及时,不至于消费者到处咨询意见,或凭一时意气发表不负责的看法。二是针对暴露的问题,保险协会的律师意见,契合行业特点,对行业发展也是一种理性规范的力量。

  保险姓保。没买过保险的人对保险的看法过于主观随意,甚至买过保险的人也很少在购买前认真通读保险合同全部内容,对保险的内涵与功能认知不清;对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大数法则、射幸特征、道德风险等明显认识不够。这一方面伤及了保险市场,导致我国人均保险不足;又由于运作的不规范,潜伏了巨大的法律风险。

  东莞保险行业协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当能为东莞保险市场的开拓注入更为理性的力量,既能约束野蛮式扩张,也能有针对性地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更能从宏观的角度来引导行业的理性发展,从而真正实现保险姓保的宗旨,让保险企业行走在法律框架范围内,让每个保险者的保障需求得到如实反映与满足。(宁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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