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连续缴费激励机制

admin 2016-09-21 18:17:09 导读

导读 : 近年来,针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自由度高,不利于参保人员的稳定,灌南县人社局医保处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连续缴费激励机制,提高连续缴费居民的年度最高...

  近年来,针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自由度高,不利于参保人员的稳定,灌南县人社局医保处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连续缴费激励机制,提高连续缴费居民的年度最高支付标准,极大的提高了参保缴费率。

据悉,该项政策为在正常缴费期内首年参保的成年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总费用年最高支付标准为10万元;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不满3年的,最高支付标准为15万元;满3年的、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标准为20万元;满5年的、不满10年的,最高支付标准为25万元;满10年以上的,最高支付标准为30万元。中断缴费的,从续保缴费时间起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

    (灌南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征缴中心窗口刘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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