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项目涉嫌违规被约谈!办公用房“变”公寓?】7月31日上午,佛山市市长代表市政府出面约谈万科集团,要求万科集团进行排查自纠,尽快制订系统的解决方案。万科集团高级副总裁、南方区域事业集团首席执行官孙嘉表示,万科集团将积极制订并落实整改方案,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中国证券报)
因为佛山项目涉嫌违规,万科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7月30日晚,央视报道万科公司在佛山市销售的金域中央楼盘涉嫌“虚假宣传违规销售”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7月31日上午,佛山市市长代表市政府出面约谈万科集团,要求万科集团进行排查自纠,尽快制订系统的解决方案。万科集团高级副总裁、南方区域事业集团首席执行官孙嘉表示,万科集团将积极制订并落实整改方案,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8月2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万科正和政府有关部门商讨解决方案。
办公用房蹊跷“变”公寓?
据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报道,业主王先生斥资上百万元,在佛山购买了万科开发的金域中央楼盘的一套房,在去年10月1日正式交楼。单位面积68平方米,分上下两层,然而直至今年6月,王先生到住建局办理不动产证时才发现,房屋用途竟然显示为办公用途。
万科金域中央业主产权证照片
来源:央视《经济半小时》
根据相关法规,办公用房屋不可以有居住用途,若未经规划改建为住房,则属于违建。
金域中央楼盘项目位于佛山与广州的交界处,与广州仅有一桥之隔,地理位置优越。从2016年至今,金域中央楼盘共有5800多名业主花上百万元购置房产。
万科金域中央项目位置
来源:百度地图
对这5800多名业主而言,即使入住后,也不具备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条件,而非当地户籍人员若不获发居住证,便不能享受当地的福利待遇和其他政策,如子女将不能享受佛山当地的入学政策。
住房为何突然蹊跷“变”办公室,万科金域中央楼盘的业主和万科方面各执一词。
业主反映,楼盘销售公司在销售过程从来无提及楼盘是办公用。
首先,楼盘分成金域名都、金域花园和城东花园三区,并不像是办公用房的名字;其次,有业主提供了多份宣传资料,上面醒目地写着“公寓市场开年获大利市”、“水电费按住宅标准”、“拎包入住”等字样,暗示项目是公寓单位,而万科销售工作人员朋友圈的宣传中,也提到该项目属“投资、自住、办公三合一”。此外,还有有业主对外展示了其购房合同,尽管合同第三条明确写着商品房用途为“办公”,但在第十八条上却写着,房屋仅作“公寓式办公”使用。
万科金域城东花园海报
来源:央视《经济半小时》
万科方面在今年7月1日也作出了相应回应。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落款盖章发出的《情况说明》表示,经核实,金域城东花园4座土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房屋使用用途为办公用房。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中“关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介绍”已明确说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办公用房,与部分业主已办理房产证所载明的用途相符。
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落款盖章发出的《情况说明》
来源:央视《经济半小时》
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针对万科业主反映的情况,佛山当地的监管部门已经采取了行动。
7月5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联合发出的告知书,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佛山市万科置业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广告行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工作人员在随后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金域中央城东花园内外部以住宅标准建设,确实存在违规。
7月31日上午,佛山市市长朱伟代表市政府严肃约谈万科集团,对万科集团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必须切实承担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回应相关业主的利益诉求,尽快制订系统的解决方案;二是必须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三是必须积极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四是必须积极配合市监管职能部门的调查,如实说明情况,依法接受处理。
万科集团高级副总裁、南方区域事业集团首席执行官孙嘉表示,万科集团将坚决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四点要求,不回避矛盾,不掩饰问题,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制订并落实整改方案,同时加强企业内部整顿,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给政府和社会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待。
8月2日上午,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针对佛山项目引发的纠纷,万科目前正在和佛山市政府商讨解决方案。
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
购房者应尽审查义务
万科业主买房遇到的“李逵变李鬼”的荒唐事并不是个案。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办公用房违规改造成公寓房的事件屡见不鲜。
2017年11月,山东中弘置业与华润置地就因虚假宣传,受到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通报处理。中弘置业自2016年5月起,将济南中弘广场17号地块B、C栋高层商务办公楼用房按“公寓”进行包装,公开对社会推广销售。而华润置地将济南华润万象城北地块高层商务公寓,以“类住宅”户型进行宣传推广。济南市建设部门责令两家企业限期整改,暂停项目销售、停止网签,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此外,今年6月,南京中粮·悦天地也被曝出办公房当公寓卖,而南京市早在2017年就明令禁止此种行为。
针对万科佛山业主此次的遭遇,法律界人士表示,从目前公开信息来看,一方面万科开发商存在涉嫌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问题;而另一方面,购房者也未尽审查义务,自身也负有一定责任。
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研究员、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主任窦雍岗律师表示,根据万科业主提供的信息和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在万科金域中央这个项目中,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甚至可能存在违规、违法建设等问题。
窦雍岗指出,开发商通过宣传、承诺和诱导等行为销售楼宇,业主相信他们的宣传和承诺,进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业主履行支付购房款等义务,开发商履行交付符合宣传和承诺的楼宇等义务,违反约定即构成违约。
信荣(全国)房地产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张茂荣指出:“就本案来说,变更建筑物的原有规划设计功能,将办商业公用房改造为住宅销售是万科公司所为,公司的违规改建责任不可推卸。当然,客观地说,购房者也未尽审查义务,合同第三条明确载明商品房用途为办公用房,仍然签字购买,自身也有责任。”
张茂荣同时建议购房者,为避免被开发商虚假宣传误导,购房者为某项特定目的购房(如名校学位等),应要求销售代表出具承诺函,并保留其身份证明(销售代表都是临时的,时过境迁,可能会离职,涉诉后开发商可能否认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