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悔拍”,10万元保证金被法院没收
漫画/张杨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黄戌娟
在淘宝网上参与司法拍卖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不像平常购物,想买就动动手指头,不想买就退货。参与淘宝网上司法拍卖,一旦动了手指头,你就得担责任。这不,何某最近就因“悔拍”付出代价,他交纳的10万元保证金被湘潭县人民法院予以没收。
当事人“悔拍”,10万元保证金被没收
因需要偿还债务,湖南某公司厂房内的车辆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及办公设备等资产挂网拍卖。该批资产评估价81.463万元,起拍价58万元,拍卖过程中一共有16人出价,共出价482次。最后,何某以350.8万元拍得。其中,竞拍保证金10万元何某已汇至法院账户,余款根据拍卖公告应在2018年8月10日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成交之后,买受人何某“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依照竞拍规则,将其交纳的10万元保证金予以没收。同时,法院将该标的物进行重新拍卖。
法官说法,网上“司拍”非儿戏
此次拍卖活动开拍前,湘潭县法院发布了《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明确提醒竞买人谨慎参拍。法院认为,竞买人何某的行为构成悔拍,裁定何某交纳的保证金10万元不予退还。
法官提醒,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不是一般的淘宝购物,也不同于商业拍卖,切忌盲目跟拍和悔拍。网络司法拍卖也不同于现场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中,所有拍卖环节均在网上进行,无传统实体竞拍拍卖师现场提醒风险及注意事项。竞买人所有线上活动,看似动动手指,实则已经代表参与了司法执行活动。
法官提醒,竞买人如有意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竞买诉讼资产,一定要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相关材料,对感兴趣的诉讼资产,一定要有充分的了解,并进行一定的心理价位预估,再参与竞买。不要一时头脑发热,若竞拍成功又悔拍,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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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法》第39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