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海选首届全国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参赛作品

admin 2017-06-03 06:21:29 导读

导读 : 兰州海选首届全国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参赛作品 2017-06-02 11:06:50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全民禁毒的积极性,鼓励、设计、创作禁毒宣传作品,努力拉动全民禁毒,加快推进全市禁毒宣...

兰州海选首届全国禁毒微视频摄影大赛参赛作品

2017-06-02 11:06:50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全民禁毒的积极性,鼓励、设计、创作禁毒宣传作品,努力拉动全民禁毒,加快推进全市禁毒宣传水平的发展,鼓励全社会力量踊跃参与首届全国微视频大赛,兰州市禁毒宣传创意作品大赛,将于2017年5月20日至6月13日进行海选。现将征集大赛与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协办单位中国禁毒基金会、中国网络影视评论委员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电影学院、全国禁毒教育(北京)基地、兰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媒体支持: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台、地方楼宇电视、地方车载电视、人民公安报、中国禁毒报、中国禁毒杂志、中国禁毒网、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中国禁毒微信公众号、兰州禁毒微信公众号;百度、腾讯、搜狐、优酷、乐视、爱奇艺等视频网站。

  二、征集作品内容范围

  征集作品要以反映禁毒工作、传播禁毒知识、展现禁毒工作者风采为核心内容,可从以下5个方面选题拍摄制作。

  (一)毒品预防教育。包括学校、单位、家庭、场所、社区、农村等开展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禁毒知识传播、舆论氛围营造等内容。

  (二)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包括吸毒行为查处、吸毒人员的管理、网格化服务、关爱帮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回归社会等内容。

  (三)打击毒品犯罪。包括毒品犯罪案件侦办查处、毒品公开查缉、毒品问题严重地区重点整治、易制毒化学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等内容。

  (四)禁毒公益慈善服务。包括禁毒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服务工作、禁毒社会捐赠、公益慈善活动等内容。

  (五)禁毒宣传公益广告。包括以识毒、防毒、拒毒为主题制作的禁毒公益广告、动漫、图片等内容。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大赛征集要求

  1、可以提供创意想法,具体由我们来做

  2、实物作品可以自己做好报送给我们

  (二)实物作品内容要求

  1、微视频作品形式可以是微电影、纪实短片、视频剪辑、公益广告、动漫等,要求内容精炼、节奏紧凑、创意主的想法或实物作品为主。摄影作品以组图。

  2、微视频作品时长要求分为3分钟、5分钟、7分钟,其中的禁毒宣传公益广告短片时长要求为30秒、60秒。

  3、微视频作品应采用高清格式,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码率不得低于5M/秒,格式以MOV、AVI或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动漫参照以上要求转换为AVI、MP4等视频格式提交。

  4、摄影作品应采用JPG、TIFF格式,确保不低于用于标准A4尺寸印刷标准,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三)主题与范围要求

  1、突出主题性。参赛作品要紧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主题,紧扣禁毒主旋律,弘扬社会正能量,讲好故事、说好事迹、传好思想。

  2、突出真实性。参赛作品要以真实的禁毒工作为创作素材,以禁毒工作真人真事为表现对象,可在此基础上对表现形式进行一定的艺术加工,鼓励采用随警做战、纪实拍摄的制作方法(禁毒宣传公益广告不受此限制)。

  3、突出新颖性。参赛作品要有新颖的创意、表现形式、艺术手法,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适于网络传播的新形式。

  4、突出原创性。参赛作品需为原创,不得抄袭,未在国内外相关比赛中参赛、未在相关媒体发表过。参赛作品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如因此引起相关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品创作者承担。

  5、突出公益性。参赛作品在比赛展播过程和结束后将无偿提供给禁毒部门用于宣传教育工作,参加大赛即表示同意此公益性要求。主办单位拥有将获奖作品出版音像制品的优先权利。全国决赛获奖作品将纳入国家禁毒办“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库”,提供全国禁毒部门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

  四、评选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和公众评选相结合的形式,邀请专家、学者、权威人士组成评审组,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评选,并组织公众开展网络投票,专家认定评选结果并通过媒体对外公布。

  五、奖项设置 (不会让你的才华埋没在人海里)

  1.创意想法入选作品组:入选作品提供冠名展播、支持媒体有电视台、车载电视播放、楼宇电视播、互联网播放,并颁发证书。

  2.实物荣获全国大奖:微视频作品、摄影作品各根据5类题材分类设一等奖1个,奖金1万元;二等奖2个,奖金5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2000元。通过网络初评、进入专家复评从而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均评为优秀奖,颁发证书。作品提供冠名展播、支持媒体有电视台、车载电视播放、楼宇电视播、互联网播放。

  六、评比时间安排

  (一)市级征集与海选阶段(6月13日前)

  1.作品征集:5月22日—6月13日

  2.作品海选评审:6月15日—6月13日

  3.展示时间:8月起

  4.具体日程以大赛组委会公布为准。

  (二)省级复赛阶段(7月15日前)

  各省级禁毒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组建复赛组委会,参照本方案决赛程序,制定本地复赛方案,提出复赛作品要求,自选形式开展复赛,最终评比出获奖作品并予以奖励。复赛依据获奖名次选出微视频、摄影各10部(组)作品(在上述5个题材范围每个题材评选出2个作品)参加全国决赛。

  (三)全国决赛阶段(9月底前)

  全国决赛将采用网络初评、专家复评、社会公示的形式最终确定各类获奖作品奖项。

  1、网络初评(7月15日至8月底前)。全国各地复赛报送的微视频摄影作品640部(组)和国家禁毒委有关成员单位、中央主要媒体机构制作的作品统一上传至中国禁毒网()展播。社会大众可通过登录中国禁毒网、各协办视频网站、“中国禁毒”微信(微信号:onncc626)、中国禁毒数字展览馆()对大赛决赛展播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初评,每个题材作品投票数前20名的作品进入专家复评。

  2、专家复评(9月上旬)。由国家禁毒办委托中国网络影视评论委员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和中国禁毒基金会组建专家复评组,分别承担大赛微视频作品、摄影作品的复评工作。每个复评组均由不少于5人的禁毒、宣传等知名专家学者和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组成,从与禁毒工作结合度、艺术性、感染力和展播覆盖面、宣传效应等角度对进入复评的作品进行公平、公正的复审评定。最终获奖作品分数由网络初评折算分数和专家复评分数(各占50%权重)组成,按照得分高低确定各等级奖项。

  3、获奖作品公示(9月下旬)。获得优秀组织奖和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作品将统一在中国禁毒网和协办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由国家禁毒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由中国禁毒基金会颁发奖金,具体颁奖时间将根据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国家禁毒办将在人民公安报、中国禁毒网、“中国禁毒”、“兰州禁毒”微信等媒体公布获奖名单,展映获奖作品。

  七、参赛规程

  (一)投送方式

  1.作品或创意想法送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82号兰州市公安局禁毒处(兰州市禁毒委员办公室)宣传督导科(可以快递形式)

  2.参赛作品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

  569084448@qq.com

  邮编:730050

  联系人:张浩凡

  咨询电话:0931-5168789 18189583388

  3.参赛者请按大赛活动时间安排报名和送交作品,参赛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5日。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参赛者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内容包括:参赛作品及参赛者信息、创作理念、作品相信内容、等内容。要求文字精炼,要点清晰。

  2.参赛承诺书一份

  3.需报送实物或创意点子;创意实物设计作品应报送以实物作品与图文字说明;创意想法点子最好以文字与图片形式对作品的整体展示效果充分表现。

  (三)其他要求

  1.参赛者要保证参赛作品为原创,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责,参赛者应保证组委会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

  2.报名参评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本人。

  3.本征集规则解释权在兰州市禁毒委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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