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0月28日电(通讯员 卢先庆)为打造巫山影视拍摄基地,鼓励有实力的影视创作、制作企业到巫山拍摄,近日巫山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每年500万元用于拍摄资助和后期奖励具有巫山元素的优秀影视作品,推动巫山文旅融合。
据了解,此次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影视项目拍摄资助分为三等,最高为80万元。对于巫山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题材影视项目,支持资金可适当提高。专项资金还将根据拍摄资助项目的市场反响和艺术价值进行后期奖励,最高可再奖励拍摄资助金额的30%到3倍不等额度,最高可达240万元。
同时,奖励办法要求资助奖励项目有成熟的剧本、优秀的团队、巫山的元素和良好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