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山东频道消息(阚金剑):近日,山东省财政筹集2016年奖补资金4847万元,用于支持和鼓励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自2014年中央出台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政策以来,山东第一时间响应,积极筹资支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三年来,山东省财政已累计筹集资金12369万元。
据山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董苏彭介绍,体育部门所属,已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大型体育场馆,观众座位数20000个以上的体育场、座位数3000个以上的体育馆、座位数1500个以上的游泳馆(跳水馆)均可获得财政补助。补助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共同筹集,资金可用于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展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所需支出,具体包括,体育场馆日常维护、能源费用、公益性体育活动举办、设施设备更新和运营环境改善等支出。该项资金投入大大提升了全省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公共体育需求。 (通讯员 孔进 焦艺柯)
附:国家补助标准及政策
1、体育场。对座位数60000及以上的体育场,每年补助350万元,座位数40000-59999的每年补助250万元,座位数20000-39999的每年补助130万元。
2、体育馆。对座位数10000及以上的体育馆,每年补助300万元,座位数6000-9999的每年补助200万元,座位数3000-5999的每年补助100万元。
3、游泳馆。对座位数6000及以上的游泳馆,每年补助500万元,座位数3000-5999的每年补助300万元,座位数1500-2999的每年补助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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