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17岁少年刘某包内携带匕首前往遂宁水上嘉年华众乐餐饮店内就餐,因没钱无法付清饭钱被饭店老板赖某和其朋友以及店内厨师高某扣留,期间还被违法殴打索要饭钱。最终,饭店赖某等三人构成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受到刑拘和罚款处罚,刘某则因构成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收到相应处罚。
当日下午7时许,刘某走进水上嘉年华众乐餐饮店点了菜,点完菜后便到厕所换了一身类似武警服的迷彩衣服,并洋洋自得地对店内厨师高某说他是武警,要求其不要拍照。随后便前往座位喝酒,中途还拉上了高某一起喝。
大概两个小时后,刘某称要去接他朋友,然后就离开了。眼见刘某没结账,餐饮店老板赖某便追了出去,10分钟左右,赖某和刘某一起回到了店里,并要求刘某结账,但刘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期间,刘某再次借故去了厕所,并将衣服换成了便装。面对老板的催账,刘某告知自己没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