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压力太大,伤害事故责任是承担不过来的。如果把责任归结社区或基层政府,也增加了基层的压力。”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郭飏认为,从全民健身的角度出发,公办学校应该免费提供场地,设备损耗由政府适当补贴,同时采用外包运营的模式,由专业人员处理,“社会化运营是非常好的化解和分散矛盾的方式”,就是“学校免费,政府补贴,外包运营,适当收费”。
同时,除了体育运动可能造成的伤害事故,对于开放时间段和场所等具体问题,多位参会人员认为必须“讲究”,学校开放的程度,开放哪些场地,对哪些人群开放,政府补贴等问题需要一一具体考虑,有待明确。例如游泳池等场所考虑到中小学生抵抗力较弱的问题,就不适宜对公众开放等等。邹耀明指出,“把学校当公园也不行”,可通过预约、收费等模式来调整,否则难以保障秩序,也可能会出现“霸位”带来的纷争。
支持声音
学校体育设施应该免费还是收费?
多数意见认为采取外包方式更可行
广州市越秀区清水濠小学是学校场地对外开放的示范单位之一。该校总务处主任潘少聪坚决支持学校场地对外开放。他说,不仅是对普通公众的开放,也是对学生的开放。“开放体育设施也是考虑到学生要加强体质。”他说。
潘少聪指出,公办学校对外开放,如果学校本身对公众收费,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没办法管理。该校通过体育俱乐部来管理,采取了夜间和周末向公众开放的模式,以公益的模式收取使用者合理的低费用,以支付保安报酬等。他认为,第三方管理模式更为合理。至于是学校体育俱乐部管理更合适还是第三方招投标来管理更合适,应由主管部门来明确。
按照条例规定,公办学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的,应当向公众开放;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场地设施。同时,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可以根据国家规定采取免费、优惠或者有偿开放方式。
多数意见认为,公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是社会责任的体现,十分必要。同时,建议充分考虑学校开放体育设施过程中存在的管理成本、安全责任、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现实问题,进一步明确学校开放时间、对象、范围和方式,明确开放工作的主管部门、开放期间风险责任分担及经费保障等问题。在开放管理问题上,多数与会者认为采取外包方式更切实可行,并建议出台学校开放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等配套规定,部分与会者建议乡镇、街道社区参与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