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18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柴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柴进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根据相关规定,柴进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正常开展。截止本公告日,柴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柴进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柴进先生自任职以来对公司及董事会做出的贡献致以诚挚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