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阳阳)3月6日,西夏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月16日出台的《西夏区促进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办法》共包含14条扶持政策,涉及旅游景区、农家乐、旅游民宿旅游厕所、旅游特色街区的评级评定奖励,旅行社、自驾车俱乐部、旅游带团奖励,以及导游、解说员评奖奖励等。
《办法》明确,对新评定为国家3A级、4A级、5A级的旅游景区(点),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农家乐,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8万元;对新评定的金宿级、银宿级旅游民宿,分别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5万元;对新评定的A级、2A级、3A级旅游厕所,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对新评定的旅游特色街区,一次性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对旅行社包机、专列及全年输送游客数量进行分类奖励。
《办法》还提出,对新开发的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创意商品获国家金、银、铜奖项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获自治区金、银、铜奖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对新评定为三级、二级、一级的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工商注册及税收归属西夏区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40万元。此外,《办法》还对旅游从业人员、自驾车旅游、旅游公共交通、旅游节会、赛事举办等也都明确了奖励标准。
据悉,去年西夏区全年接待游客702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7.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8%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