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和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澜沧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缓解人才紧缺问题,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进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经研究同意,2018年澜沧县旅游执法大队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名。为更好的组织开展2018年澜沧县事业单位旅游执法大队招聘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条件及其他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8年澜沧县事业单位旅游执法大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1、应届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学历为本科及以上,需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招聘所需的专业、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2018年7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年毕业生(含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方式
澜沧县旅游局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正常工作日时间)。
地点:澜沧县旅游局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个人推荐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告》、《岗位信息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通知进行招聘后续程序。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