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0日电 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审批机关依法开展审批工作,受理申请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向申请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依据专家论证结果,在规定审批时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逐步完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各项诚信标准,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
《通知》要求,审批机关要依法开展审批工作。受理申请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向申请人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接受申请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论证所需时间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依据专家论证结果,在规定审批时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其中应包括开考专业、考级教材、考官名单等内容。考级机构对批准事项申请变更的,须重新审批。
逐步完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各项诚信标准,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强化艺术考级机构社会责任感。
《通知》提到,考级备案为告知性备案,通过统一备案要求、创新备案方式为艺术考级机构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备案服务。艺术考级机构采取窗口备案时,可委托承办单位办理备案手续,但须出具委托函。
《通知》明确,取消《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统一监制,不再有“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字样。原《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资格证书》废止,考官执考时佩戴受聘机构统一制作的工作证件执考。
为进一步提高考级服务质量与效率,统一制定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设立申请书”“备案表”“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规格及范本”等文件范本(详见附件),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全面启用。
《通知》要求,已取得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资格的艺术考级机构,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到审批机关更换新版《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更换证书应提交批复文件(包括设立机构批复和增加开考专业批复)、考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执考专业、受聘机构及原《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资格证书》编号,并标注是否外聘)和原《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通知》指出,原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审核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的职能由审批机关接续进行,时间安排(4-6月进行受理、审核、公布)及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申请表》、学历证明或中级以上职称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不变。根据实际情况,2018年度考官审核受理时间延长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