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1日从西安市老龄办获悉,2017年,西安市为23.43万名老人购买“政府补贴人群”意外保险,保费468.75万元,风险保障总额176.67亿元。截至2017年11月30日,西安市已受理案件278起、金额62.01万元,已决赔款47.91万元、未决赔款14.1万元,受理金额占保费总额的13.23%。
2017年2月3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政府补贴人群”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中居家养老的老人和年满80周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人,政府为“政府补贴人群”出资每人购买1份保险;明确了“政府补贴人群”的投保,由全市所属各区(县、开发区)作为代表,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年度统一投保、统一支付保险缴费资金;明确了保险缴费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或福彩公益金按市、区(县)5∶5或8∶2比例负担。
“政府补贴人群”意外保险内容为:在西安市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内,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最高赔偿每人6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每人1万元。在西安市辖区内居所、庭院、小区周围广场、道路等日常生活空间,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等营业性服务场所及上述列明范围外的其他区域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最高赔偿限额每人1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每人2000元。
西安市对“政府补贴人群”购买保险产品的统计、协议签订、补助资金申请、发放投保告知单及保费支付等阶段工作做了明确安排。对个别漏保的老年人,各区(县、开发区)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将其纳入当年保障范围,保险费下个年度补缴。(记者 秦华)